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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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卫生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Science of Health Law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编号:14233033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适用专业:护理学

    理论教学学分:1.5学分

时:24学时,其中理论学时:24学时, 实验学时:0

先修课程:公共通修课、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护理伦理学、生物化学

后继课程:基础医学通修课、护理临床医学通修课、临床实习

课程简介:

卫生法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我国医学教育更好地适应当今和未来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在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医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的同时,要注重对医学生进行卫生法专业法律知识的教育、培养,造就跨世纪的合格医学护理人才。卫生法学是以研究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新的一门法学,是生物学、医学、卫生学、药物学等自然科学与法学的相互结合,并且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和卫生法律规范的大量涌现而不断发展的边缘学科,也是近几十年发展起来的新型交叉学科。

主要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堂多媒体课件结合黑板板书。

选用教材:

陈瑶、景浩. 全国高等医药院校规划教材《卫生法学》[M]. 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5

二、课程总目标

本课程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讲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培养和提高护理专业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全面掌握卫生法的基本理论、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有关的法律制度,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在完成本课程的学习任务之后能够自觉地对实践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反思并提出解决办法。期望护理专业的学生达到如下要求:

1.明确卫生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了解卫生法律救济法律制度。

2.掌握执业护士法立法宗旨;熟悉护士的执业规则,明确护士的权利与义务及法律责任。

3.掌握医疗损害的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熟悉医疗损害的预防和处置,了解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损害的法律责任、医疗损害的赔偿。

4.理解我国母婴保健制度的有关规定,熟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主要内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法律规定。

5.掌握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血站管理、血液制品管理法律规定,明确违反献血法法律责任。

6.了解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制剂管理的法律规定,明确违反药品管理法的法律责任。

7了解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规定,掌握食品卫生生产、经营许可的法律规定、进出口食品管理、广告审查方面的规定以及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责任。

8.掌握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法律规定及违反该法的法律责任;了解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法律规定。

9理解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概况、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法律责任。

10.了解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熟悉职业病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监督检查的法律规定,明确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11了解由于新的临床医疗技术的广泛应用,对传统法律的冲击,导致新的法律问题,了解国外有关立法,了解我国现状及立法趋向。

三、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1、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课程总学时:24学时,其中讲授学时:24学时;实验学时:0学时

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建议如下表:

教学章节名称

学时

分配

教学章节名称

学时

分配

1

第一单元卫生法概论、卫生法律救济法律制度

2


7

第七单元血液管理法律制度

2


2

第二单元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2


8

第八单元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2


3

第三单元执业护士管理法律制度

2


9

第九单元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法律制度

2


4

第四单元医疗损害处理法律制度

2


10

第十单元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

2


5

第五单元母婴保健法律制度

2


11

第十一单元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

2


6

第六单元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制度

2


12

第十二单元现代医学与法律问题

2


2、教学要求

第一单元 卫生法概论、卫生法律救济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目标了解卫生法的作用和法律责任;卫生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程序和举证规则;熟悉卫生法渊源的种类、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卫生行政赔偿的概念、构成要件、范围和程序;掌握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和卫生法律关系的特征、构成要素;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原则、程序、受案范围。

教学内容

1. 卫生法的概念和特征,卫生法的历史发展,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的地位和作用。

2. 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的渊源与效力等级,卫生法的制定,卫生法的实施,卫生法律责任。

3. 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原则、程序、受案范围。

4. 卫生行政赔偿的概念、构成要件、范围和程序。

5. 卫生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程序和举证规则。

教学要求:识记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卫生法律关系,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诉讼的概念;领会基本原则、卫生法的地位和作用,卫生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程序和举证规则。



第二单元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目标:了解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熟悉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登记、校验;掌握医疗机构的概念和执业规则。

教学内容:

1.医疗机构的概念、分类、管理立法。

2.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设置申请、设置审批。

3.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和校验、名称管理。

4.医疗机构的执业与监督管理

5.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教学要求:识记医疗机构的概念、分类、管理立法。领会医疗机构的登记和执业、医疗广告管理、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医院的概念和分类、组织机构和编制、分级管理和评审。


第三单元 执业护士管理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目标:了解护士执业考试与注册制度,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熟悉护士职责和护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掌握护士的执业规则,明确护士的权利与义务及法律责任。

教学内容:

1.执业护士理法律制度概述。

2.执业考试与注册制度。

3.护士执业规则与职责。

4.执业护士的法律责任。

教学要求:识记执业护士法的概念;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护士的执业规则;护士的权利与义务;护士的考试与注册;掌握护士的考核与培训及法律责任。


第四单元 医疗损害处理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目标:了解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损害的法律责任,医疗损害的赔偿;熟悉医疗损害的预防与处置;掌握医疗损害的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

教学内容:

1.医疗损害概念,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的关系。

2.医疗损害的类型,医疗损害处理法律规定,医疗纠纷定义和性质,医疗事故的及特征,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和分级、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况。

3.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病历资料的管理,医疗事故的认定、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事故处理的赔偿。

4.造成医疗事故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教学要求识记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损害的法律责任,医疗损害的赔偿;领会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和分级、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况;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病历资料的管理、医疗事故的认定、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事故的赔偿;造成医疗事故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第五单元 母婴保健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目标:了解母婴保健法的规定;熟悉母婴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掌握婚前保健及孕产期保健的法律规定

教学内容:

1母婴保健法的概念,我国母婴保健法的历史发展,母婴保健工作的行政管理。

2.母婴保健医疗机构的法律规定,母婴保健工作的法律制度,母婴保健法律责任。

3.生殖权利和生殖健康的概念、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的技术鉴定。

4.母婴保健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违反母婴保健法的法律责任。

教学要求识记母婴保健法的概念我国的生育政策;我国母婴保健法的历史发展、生殖权利和生殖健康的概念、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的技术鉴定;掌握母婴保健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


第六单元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目标:了解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度与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内容和服务网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熟悉计划生育措施与保障制度;掌握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主要内容

教学内容: 

1.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生育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制度。

2.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度与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规定。

3.公民的生育权利与义务、奖励与社会保障。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法律规定;公民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

5.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责任。

教学要求识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主要内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法律规定;领会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规定。

第七单元 血液管理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目标:了解临床用血组织管理、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管理,违反血液管理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熟悉:我国无偿献血的主体,临床用血的概念、技术规范;掌握:血站的采、供血管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组织管理、血液制品的管理。        

    教学内容:

1.献血法的概念和立法概况、立法宗旨。

2.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血站管理、血液制品管理的法律规定。

3.无偿献血的涵义、主体;临床用血的概念、技术规范;血站的概念、设置和审批;采供血管理,血站的监督管理;血液制品的概念,血液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

4.血液管理法律责任,违反献血法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教学要求识记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血站管理、血液制品管理的法律规定;领会临床用血组织管理、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管理,违反血液管理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八单元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目标:了解食品安全法的历史沿革;食品卫生的法律规定;了解药品管理法的概述,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违反药品管理法的法律责任;熟悉食品安全标准与食品检验、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新药、仿制药品、进出口药品、特殊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以及药品储备制度等法律规定;掌握食品安全的概念,食品卫生生产、经营许可的法律规定、进出口食品管理、广告审查方面的规定以及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责任;掌握药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医疗机构制剂管理的法律规定,假药、劣药的定义,属于假药、劣药的法定情形。

    教学内容

1.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概述:食品安全法的概念,食品卫生立法沿革。

2.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规定;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具、设备的有关规定;食品包装的规定;食品卫生的标准、上限、下限、禁用量度;食品卫生许可的法律规定、卫生许可证申请登记、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特定保健品的审批、食品新资源的审批、进出口食品管理、食品广告审查。

3.食品卫生管理的法律规定;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其职责。

4.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责任。

5.药品管理的概念、药品管理法制的历程和药品管理法适用范围。

6.药品生产和经营的法律规定、生产企业管理和开办条件、质量管理药品包装管理、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和开办条件、药品流通的管理。

7.执业药师管理、医疗单位制剂的管理、包装与广告的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8.药品管理的法律规定: 药品标准、新药审批、药品评审、进出口品管理、特殊药品管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假药劣药的概念;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制度。

9.违反药品管理法的法律责任。

教学要求识记食品卫生法律制度概述;药品的概念、药品管理法制的历程和药品管理法适用范围;领会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其职责;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责任;违反药品管理法的法律责任。药品生产和经营的法律规定、生产企业管理和开办条件、质量管理药品包装管理、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和开办条件、药品流通的管理、执业药师管理、医疗单位制剂的管理、包装与广告的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掌握药品标准、新药审批、药品评审、进出口品管理、特殊药品管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假药劣药的概念。


第九单元 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法律规定(2学时)

教学目标:了解传染病监督和保障措施的法律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分级;熟悉传染病的预防措施;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法律规定。掌握传染病的分类及其管理、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法律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的职责和处理原则,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主要内容。

教学内容:

1.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适用范围。

2.法定传染病的分类及其管理,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法律规定,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公布制度,传染病控制措施,传染病医疗救治的法律规定。

3.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几种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规定。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分级。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的职责和处理原则,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主要内容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和检测、预警机制的建立和法律责任。

教学要求识记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适用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分级;领会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法律规定、疫情报告、通报公布制度、传染病控制措施、传染病医疗救治的法律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几种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规定;掌握:应急机构的职责和处理原则以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主要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和检测、预警机制的建立和法律责任。

第十单元 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目标:了解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概况,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法律责任;熟悉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掌握国境卫生检疫的对象。

教学内容:

1.国境卫生检疫法的产生和发展,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概念、检疫对象、传染病种类、出入境检疫管理规定。

2.检疫传染病患者的管理概念、内容、病种的确定、监测方法。

3.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法律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及职责。

4.卫生检疫法律规定,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

5.国境卫生检疫法律责任。

教学要求识记检疫传染病患者的管理措施和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领会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概念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单元 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目标:了解职业病前期预防的法律规定,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熟悉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权利。掌握职业病防治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教学内容:

1.职业病的概念与种类。

2.职业病防治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3.职业病的预防和防护,职业病前期预防的法律规定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的法律保障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机构及其职责

4.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权利保护权利与义务。

5.执法人员的法定职责;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教学要求识记职业病防治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的法律规定,明确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领会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的法律保障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十二单元 现代医学与法律问题(4学时)

教学目标:了解医疗新技术的国际发展趋向和我国的做法。熟悉我国及世界医学发展所引起的法律新问题;掌握人工生殖技术、器官移植、脑死亡、安乐死基因工程的涵义。

教学内容:

1.生殖技术概念、人工授精的概念及法律地位、体外受精、代孕母亲的概念;因人工生殖技术而产生的婴儿的法律地位;人工生殖技术的规范管理;无性生殖的概念和法律规定。

2.器官移植的现状和有关法律规定。

3.脑死亡的法律思考;安乐死的探索与法律思考。

4.人类基因工程的概念、基因诊断、基因治疗中的法律问题,人类基因组计划和相关法律规定

教学要求识记生殖技术概念、人工授精的概念;领会器官移植的现状和有关法律规定;掌握基因工程的概念、基因诊断和基因治疗中的法律问题,人类基因组计划和相关法律规定。


四、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方式:考试;成绩评定:考试成绩(70%+平时成绩(30%)(包括上课出勤、作业上交等)。


执笔人:徐海荣

审稿人

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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