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市关于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近期危险物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为切实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针对校园冬季安全工作特点,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2.各学院(单位)应根据各自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点,在放假前通过开设安全教育课、开展安全演练等途径,集中对师生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和法纪宣传教育, 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3.各学院(单位)要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病原微生物、放射源、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废弃物等列为重点检查项目进行认真排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自身查出的以及近期学校抽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决不能敷衍了事或久拖不决。对自身无法整改的报相关部门或分管校领导协调解决,同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4.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要求,做好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及台账记录工作,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五双”管理规定。
5.冬季是寒冷冰雪季节,要对在用的气体钢瓶、精密仪器、水管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避免严寒致水管爆裂及设备损坏,并做好各实验室相应防火灾措施和环境整理工作。
6.近期学校将组织安全督导对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抽查),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见附件1-2。
7.对部分实验室假期间仍需使用的,要履行使用申请手续,报请分管院长批准,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相关责任制;对假期间不使用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应关好水电气和门窗等。
8.各学院(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值班人员要实时在岗、恪尽职守,严禁空岗、漏岗,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