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扬州大学自制(改造)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以及“关于开展2018年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自2018年4月启动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申报工作,共收到20份立项申请。经过学院审核、管理部门初审、专家函评、集中答辩评审等环节,共遴选出拟立项项目16个(名单见附件)。
现将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6月12日至6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 87971835、8797908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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