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实体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未完成的课程教学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实践类课程延迟到下学期进行,同时,期末复习迎考、寒假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精神,确保近期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次校内第五轮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情况,现就做好近期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均应关闭,科研实验室根据需要申请开放。需要开放的科研实验室须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研究生进行实验(试验),须经导师同意,并至少2人在场;夜间做实验须有教师值班;严禁学生单人进行实验操作。开展新实验(试验)项目前须进行风险研判,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特殊实验(试验),项目负责人须在申请表中注明;各学院(单位)不得批准开展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不确定安全风险及没有安全评估的实验(试验))。申请开放的实验室由师生共同填写《2022-2023学年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申请审批表》(附件1)报学院审批;学院统一填写《2022-2023学年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申请备案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excel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于12月20日前发至邮箱aqk@yzu.edu.cn。
2.实验室关闭前,室内所有化学品应妥善存放,管制类化学试剂存放在专用试剂柜并配双锁,烘箱等实验仪器设备全部断电,气瓶固定并关闭总阀,实验物品摆放整齐,实验室废弃物清理干净。所有人员离开之前务必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各实验室经安全责任人全面、仔细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张贴封条。
3.实验室关闭及寒假前,各单位须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第五轮学校“四不两直”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整改结果上传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平台。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实验室要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在隐患整改完成前不得开放。
4.各学院(单位)要将所有实验室备用钥匙(密码等)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值班表做好钥匙交接工作,确保应急打开实验室。值班人员要对实验室进行日常巡检,做好安全巡检记录,发现情况,应妥善处置,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报告。
近期及寒假期间,学校将安排专人组织安全抽查,对发现违规实验室将立即关停,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值班电话:18705278787、1876230035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