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近期和暑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教科研工作的安全运行,学校将于2022年6月16日-24日开展第三轮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专项检查:
开展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
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
危险化学品
、
消防安全的
专项检查
。
危险化学品检查重点为入库
、
存储
、
领取
、
使用
、
废弃物等环节的管理
;
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为安全疏散
、
用
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方面情况。
2.
常规检查
:
开展实验室常规隐患排查工作
,
包括
疫情防
控
、
仪器设备管理
、
实验环境管理
、
特种设备安全
、
水电安
全、生物安全、实验废弃物安全
等进行全面排查。
二、工作安排
(
2022
年
6
月
16
日
-20
日
)
。
各单位应
按照
《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
2022
版
)
》
(
附件
1
)
要求,
通过
“
安全督查平台
”
发布院级检查任务,组织检查,
检查结果上传
“
安全督查平台
”
,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同
时填写《扬州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信息汇总表
》
(附
件
2),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6月2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qk@yzu.edu.cn,联系电话:87995407。2.现场检查阶段(2022年6月22日—6月24日)。学校组成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查阅台账和随机访谈等形式,进行集中检查。
三、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细致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切实强化实验室重点部位安全监管,对于发现的消防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实验室,应当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整改消除,确保安全检查查深、查准、查实;力戒敷衍应付和形式主义,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校园稳定。
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