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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暑期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圧实安全责任,紧盯重点部位及安全薄弱环节,落实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

2.各单位放假前要结合学校第三轮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反馈,有针对性地强化师生安全行为规范教育,克服麻痹思想,并组织人员及时进行隐患整治,举一反三;针对夏季高温、多雷雨等天气,切实做好实验室防火和防汛等各项安全措施

3加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含气瓶)等危险源管理,暑期暂时不用的应妥善保管,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须指派专人负责,并做好使用、保管记录。

4.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并加贴封条;暑期仍需工作的实验室,须向学院申请,由学院汇总填写《扬州大学2022年暑期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备案表》(见附件),于75日前excel电子表格及经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的扫描件发至邮箱:aqk@yzu.edu.cn

5.暑期原则上不得安排高危实验,确须安排的,实验前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验过程中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并有指导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6.根据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继续加强实验室疫情管控,常态化做好实验室每日环境消杀、出入记录及个人防护等工作。

7.各单位要建立值班巡检制度,安排人员值班和安全巡查,学院所有实验室钥匙要有备用,统一管理,方便取用。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对实验室进行每日安全巡检,做好安全巡检记录,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陈一兵、李江;安全值班电话:1870527878718762300355

 

 

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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