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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第四轮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新学期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安全运行,学校将于2022826-916日开展第四轮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版)》(附件1)的要求,结合第三轮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暑假期间开放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单位主要领导在开学前或启用前对所属教学及科研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危化品、气瓶、特种设备、仪器设备、危废和水电设施等,在确保安全的状况下方能启用,按照要求严格人员进入管理、做好使用记录。同时做好高温条件下实验室安全运行的预案。

2.实验室疫情防控:各单位对照《扬州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方案》要求,重点检查防控物资是否齐备、实验人员是否做好防护措施、实验室是否定时清洁和消毒通风、废弃物是否安全处置等;使用进口试剂的实验室是否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到“全链条”管理。

二、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2022826-96日)。各单位通过“安全督查平台”发布院级检查任务,组织检查,检查结果上传“安全督查平台”,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同时填写《扬州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信息汇总表》(附件2),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298日前以电子版形式(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qk@yzu.edu.cn,联系电话:87995407

2.现场检查阶段(2022912日—16日)。学校组成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查阅台账和随机访谈等形式,进行集中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细致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切实强化实验室重点部位安全监管。对于发现的消防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实验室,应当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整改消除,确保安全检查查深、查准、查实;力戒敷衍应付和形式主义,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校园稳定。

 

 

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科学技术处

202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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