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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新入校师生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试行)》(苏教科〔2019〕1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版)和《扬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新入校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

2022年新入校师生。

二、教育内容和时间要求

1.即日起至10月10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手册》(2022版)教育读本的学习。

2.10月28日前,通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58.192.130.29),进入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和考试。

3.10月28日前,各相关学院须结合学科特点组织专业类实验室安全教育。

三、其他要求

1.所有新入校学生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并通过考试,向学院提交《实验室安全承诺书》(见实验室安全手册第33页)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凡未通过学习考核或未提交安全承诺书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对违反《扬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暂行规定》并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规追究相关学院和当事人责任。

2.《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单位存档联”由各学院(单位)存档备查。

3.各学院(单位)组织的新入校师生的专业类实验室安全教育应体现学科特点、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与考核相关材料应及时存档备查。

4.请各学院于2022年11月10前将《2022年学生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维修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N504),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aqk@yzu.edu.cn,联系人:赵兵,联系电话:87995407。

5.2022年新入职专任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及继续教育类培训班学生可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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