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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暑期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圧实安全责任,紧盯重点部位及安全薄弱环节,落实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

2.各单位放假前要结合学校2023年前期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反馈,有针对性地强化师生安全行为规范教育,克服侥幸心理,组织人员及时进行隐患整治,举一反三;针对夏季高温、高湿、多雷雨气候,切实做好实验室防火、防潮、防汛安全措施。

3.加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含气瓶)等危险源管理。暑期暂时不用的应妥善保管,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须指派专人负责,做好使用、保管记录。

4.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并加贴封条;教学实验室原则上关闭,暑期仍需工作的教学及科研实验室,须向学院申请开放。暑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由学院汇总填写《扬州大学2023年暑期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备案表》(见附件),于628日前将excel电子表格、经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的扫描件发至邮箱:aqk@yzu.edu.cn

5.暑期原则上不得安排高危实验,确须安排的,实验前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验过程中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并有指导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6. 全面整理实验室环境,严格执行分类收集要求,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各类实验废弃物。

7.各单位要建立值班巡检制度,安排人员值班和安全巡查,学院所有实验室应在院办配备备用钥匙,统一管理,方便取用。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对实验室进行每日安全巡检,做好巡检记录,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李江;安全值班电话:18762300355

 

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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