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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新入校师生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试行)》(苏教科〔20191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版)和《扬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新入校师生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学校新上线了“实验室安全教育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1和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2023年新入职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新入校本科生、研究生及继续教育类培训班学生。

.时间要求

20231125日前。

.任务及要求

1.完成《实验室安全手册》(2023版)教育读本的学习。

2.通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https://shebei.yzu.edu.cn/),点击“实验安全管理系统 ”-“实验室安全教育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58.192.131.83/),进入“实验室安全教育虚拟仿真实训系统”,选择相应的课程,观看所有短视频并进行理论答题,持续答题可累计得分,成绩合格者方可生成证书。

3.各相关学院须结合学科特点组织专业类实验室安全教育。

.其他要求

1.所有新入校学生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并通过考试,向学院提交《实验室安全承诺书》(见实验室安全手册第35页)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凡未通过学习考核或未提交安全承诺书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对违反《扬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暂行规定》并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规追究相关学院和当事人责任。

2.《实验室安全承诺书》中“单位存档联”由各学院(单位)存档备查。

3.各学院(单位)组织的新入校师生的专业类实验室安全教育应体现学科特点、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与考核相关材料应及时存档备查。

4.请各学院于20231130日前将《2023年学生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情况汇总表》(可从系统课程的“成绩管理”-“综合成绩”一键导出)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维修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N504),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aqk@yzu.edu.cn,联系人:孙宇,联系电话:8799540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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