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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扬州大学护理学院学生工作评奖评优流程的通知

为规范学院学生教育管理涉及的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评奖评优工作,根据《扬州大学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扬州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特制订本办法,希遵照执行。

附件: 扬州大学护理学院学生工作评奖评优流程

2019年3月11日

附件

扬州大学护理学院学生工作评奖评优流程

一、评奖评优的依据

按照《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学校、学院相关文件和通知的评选要求和程序进行。

二、评奖评优的流程

1.本科生

包括国家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校园先锋,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优类评选。

流程如下:本人申请→班级评选→院团委、学工办讨论形成方案→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上报学校。

2.研究生

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干、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研本1+1先进个人等评选。

流程如下:本人申请→班级评选→院综合办公室、团委、学工办会同导师形成方案→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公示→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上报学校。

3.教师和管理人员

包括校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和班主任、扬杰奖教基金优秀学生工作干部、校园先锋、校就业先进个人、校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研本1+1先进个人等评选。

流程如下:本人申请→院团委、学工办审核→公示→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上报学校。

4.学生出国出境

包括学校、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出国出境项目选拔推荐。

流程如下: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发通知→本人申请→班级评选→院学工办初审→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审核→公示→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上报学校。

三、以上未提到的评奖评优等参照以上流程进行。

四、本规定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19年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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