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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我校《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夏季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20届夏季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现就做好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毕业的学生信息库核对确认工作。1.对所有预计毕业生进行仔细筛查,确保符合毕业条件的不遗漏,不符合毕业条件的不误报。2.核准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电子照片、学习专业、民族、政治面貌等。有变化、有误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对于各专业预计毕业生,请及时在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是否毕业标注。相关预计毕业生数据信息,已在系统公告栏中公示。未录入管理信息系统的部分预计毕业生,如有增减请按系统通知中有关字段名及顺序等要求,编制电子信息表并发送继续教育处教学管理科审核。数据信息无论是否变化,均须联系确认。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18:00。

二、关于本次未毕业学生的学籍状态标注工作。对于已到毕业年限的专科生、专升本学生,本次因各种原因未申请毕业的,请在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异动申请”,将原学籍管理状态“正常”按实际情况更新为留级、休学、退学或取消学籍等学籍状态。

三、关于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对照专业教学计划,检查各教学环节和有关课程的完成情况,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材料收集、汇总、整理等工作。及时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登录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以便进行毕业审核。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生,不予毕业。

四、关于毕业生档案材料审核工作。切实做好《毕业生登记表》《学生学籍卡》(非系统内学生信息)等毕业档案材料的填写,所填内容不得有误、不得涂改。《毕业生登记表》各相关栏目,由相应的责任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学院要指定专人认真检查学生填写的《毕业生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须重新填写。学生《学籍卡》中签名的教务员须是我校在编工作人员。领取毕业证书前,应将《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学籍卡送继续教育处教学管理科审核、盖章,《毕业生登记表》一份与学籍卡留教学管理科存档。

五、关于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按照《扬州大学成人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要求,认真做好2020届(含春季和夏季)成人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并于2020年6月18日前,将《成人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仅需电子版)和填报完整的《成人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报送继续教育处教学管理科汇总。学校审批后,将发文通报表彰。电子版《成人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lli@yz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一:扬州大学成人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二:扬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继续教育处(学院)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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