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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春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24年春学期已开始,为确保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报到注册以及在籍生学籍异动

1.按照《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级新生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详见校园网2023年12月27日校内通知),认真做好新生报到、费用缴纳、信息核对和分班编排等工作。

2.认真做好新生信息核查、录取照片比对等相关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严防冒名顶替,杜绝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进行注册。

3.对于在籍生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况,请在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异动相审批表,按要求及时填报学籍异动对应的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教学安排

4.学院和校外教学点应按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教学安排,有序开展教学活动,完成本学期课程教学与考核、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和答辩等任务。

5.学院应将《扬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春学期校本部和校外教学点教学实施进程表》及《2024年春学期学生人数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含校内班及校外教学点班)电子版于3月12日之前报送至教学管理科郭老师,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

三、毕业生工作

6.提前做好夏季预计毕业生的成人招生考试号、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录取照片等基本信息核对,以及毕业生图像采集等工作。

7.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需进行查重,重复率原则上不超过30%,并将查重报告与毕业设计(论文)一并存档。

8.登录校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根据工作进程按时录入预计毕业生的各科考试、考查以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9.整理预计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课程的考试试卷、考试成绩记载表、成绩汇总表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学习过程材料,并存放于学院备查。原存放在校外教学点的学习过程材料,请校外教学点分类整理后送交学院审核保存,材料移交应有移交手续(清单、签名等)。学生学习过程资料不全者不得毕业。

四、教学检查

10.本学期将组织督导员对校本部和校外教学点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教学资料档案(试卷、成绩登记表等)管理、学生到课率和学籍管理系统平台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请相关学院和校外教学点提前做好准备。

五、其他相关要求

11.各相关学院要充分依托校内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和移动学习端(手机APP),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活动;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校外教学点,按教学要求、教学进度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

1.扬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春学期校本部和校外教学点教学实施进程表

2.2024年春学期学生人数情况汇总表

                       继续教育处(学院)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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