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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我校《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今年我校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0〕22号)和2020年12月3日省教育考试院召开的成考录取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我校成人学历教育新举措“六个统一”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信息核对

根据《扬州大学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新生数据库(分学院)》(附件1)相关内容,核准考生的通讯地址与手机号,特别是不同考生相同地址的或地址明显接收不到的要一一核查,将正确信息填写在相应位置,于12月25日前将信息反馈给继续教育处招生与网络教育科,以便继续教育处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费缴纳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成〔2020〕16号)的精神,成人高校招生录取费,仍按原省教委、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高等学校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1999〕16号、苏价费〔1999〕98号)规定的标准(每录取一名学生缴60元)由学校统一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请各相关学院按录取费经额,填写校内资金划拨单(附件2),由院领导审批于12月30日前交继续教育处招生与网络教育科。

附件1:扬州大学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新生数据库(分学院)

附件2:校内资金划拨单

继续教育处(学院)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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