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简介】
扬州大学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起源于1950年苏北卫生学校。1999年省内率先培养四年制护理本科生。2016年市校全面深化合作,成立护理学院。面对全球公共卫生领域人才紧缺等现状,于2021年成立公共卫生学院,与护理学院合署称为“扬州大学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学院拥有一支基础理论扎实、业务精湛、学科梯队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50人,其中专任教师35名,临床专兼职教师48名,专兼职博导13名,硕导111名。学院设有护理学、预防医学及食品卫生与营养学3个本科专业,拥有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护理、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个,面向江苏省及全国多个省市招生。近五年来,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100%。近5年护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均达100%。
【院长寄语】
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 郑英
扬州大学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秉持“仁爱敦行、博学自强”的院训,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重特色”的专业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应用型高素质护理专门人才和兼具公共卫生理论与技能的实战型专业人才为目标,以“专业化、职业化、人文化、国际化”的要求为指引,体现“重素质培养、重护理及公共卫生实践”的专业特色,突出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积极拓展科研领域,为培养高素质护理和公共卫生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我们向每一位学子发出最真诚的邀约:与你相会在古老而美丽的扬州,相约在扬州大学,以青春之我,共促健康中国!
【护理学专业解读】
1.选择护理学专业的理由?
扬州大学护理学专业起源于1950年苏北卫生学校,1951年与上海市私立惠生高级助产职业学校合并,1984年升格为扬州医学院,1992年并入扬州大学。1999年省内率先培养四年制护理本科生,2016年7月护理学系从医学院划出,成立护理学院。2011年获得护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15年依托中西医结合博士点设置中西医结合护理学二级学科博士点,2017年获得护理学专业硕士学位点。获批扬州大学“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重点学科,在2018、2019、2021、2022年中国软科最好学科排名中均名列前50%,2018年获批校级本科专业品牌化与提升工程一期项目,2021年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2.专业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护理学专业研究的对象是人,涉及人的生、老、病、死等全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健康管理与服务。
3.专业核心课程有哪些?
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健康评估、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老年护理学等。
4.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培养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和现代高等护理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国际化视野,较系统地掌握护理学、医学和人文社会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临床护理、护理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的基本能力;具备终身学习、评判性思维、创新观念、职业精神和自我发展潜能;能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预防和保健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5.学习本专业需要具备哪些素质?
本专业需要学生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及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团队协作意识强、吃苦耐劳的高尚品德及较好的动手能力。
6.学习过程中,可能遇到哪些困难?
护理专业除了要掌握人文社科、医学、护理、预防保健等知识外,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动手能力。因此,本专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而且要重视临床实践。
7.社会上对专业认识存在哪些理解误区?
认为护理专业毕业的学生到医院就是打针发药,做病人的生活护理,部分公众甚至误认为“护士=护工”。现代高等护理人才是具备精深理论素养与精湛临床技能的健康守护者,而非简单的医嘱执行者。他们通过系统化专业培养,掌握独立实施健康评估、形成护理诊断、制定干预方案的专业能力,在糖尿病管理、危重症监护等专科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协同诊疗团队的核心成员,高等护理人才与临床医生形成专业互补,运用循证护理实践为患者提供全周期、多维度的科学照护。
8.本专业就业方向与职业发展?
(1)多元化就业领域:医院临床护理、社区健康服务、养老机构、母婴照护、护理管理等。
(2)职业晋升路径:专科护士、护理管理者、国际护理人才通道。
9.专业特色与优势?
2018年获批校级本科专业品牌化与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学院与临床协同发展”教学团队,打造“养老护理”学科团队,服务行业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拥有江苏省临床医学学科综合训练中心-护理实验教学中心。拥有省级重点专科12家,分别为:普外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儿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肿瘤科、病理科、影像科、超声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在专科护士培养及培训等方面形成完善的教学和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形成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体系。拥有实践教学基地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家,养老机构3家,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仪器设备品质精良。在长期的临床、社区实践教学工作中积累丰富经验,实现教学、科研、服务一体化,既可用于新护士培训,也可用于护理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充分满足学生临床见习、实习的需要。现拥有教育部护理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江苏省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等。积极推进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分别与广东春之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上海佰仁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江苏省老年周报等企业签订康养产业校企战略合作协议。
10.毕业就业(升学)情况
近五年来,升学率(出国率)逐年攀升,本科生就业率均为100%。毕业生就业去向多为三甲医院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质量获得用人单位一致好评。
【预防医学专业专业解读】
1.选择预防医学专业的理由?
扬州大学预防医学专业所在的公共卫生学院成立于2021年6月,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全球公共卫生领域的短板与专业人才紧缺局面和扬州大学积极响应国家“新医科”建设的战略布局等大背景下应运而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是扬州大学“十四五”重点学科,于2011年获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ESI排名前1%。拥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站,承担科技部高端外国专家引进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多项。
2.专业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预防医学是以“环境-人群-健康”为模式,以人群为研究对象,以预防为主要指导思想,运用现代医学知识和方法研究环境对健康影响的规律,制定预防人类疾病发生的措施,实现促进健康、保障人民健康、预防伤残疾病以达到控制疾病、延长人类寿命为目的的一门学科。
3.专业核心课程有哪些?
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儿童少年卫生学、妇幼保健学、社会医学、健康教育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经济学等。
4.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以推动健康中国为目标,以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群健康为己任,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能熟练掌握自然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且具有从事常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监测人群健康相关状况,预防控制疾病和健康危害事件,执行公共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卫生标准,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研究和实施公共卫生策略与措施等能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5.学习本专业需要具备哪些素质?
预防医学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卓越职业伦理与人文关怀、善用循证决策能力的公共卫生守护者。该专业要求学生构建系统化的自然科学与人文社科知识体系,同步锻造跨学科沟通协作、信息处理及科研创新能力。通过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培养路径,学生将精进流行病学调查、疾病监测预警等核心技能,掌握从风险评估到健康干预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能力,为应对复杂公共卫生挑战奠定坚实基础。
6.学习过程中,可能遇到哪些困难?
预防医学专业面临三重知识体系整合压力:需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与公共卫生学科间构建跨学科认知框架。学习难点集中体现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等实践技能转化、微观病理机制与宏观群体健康需求的衔接,以及健康风险评估与健康政策制定的逻辑闭环构建,这要求学生同步完成知识-技能-思维三维能力建构。
7.社会上对专业认识存在哪些理解误区?
公众对预防医学的认知仍存在显著偏差:将预防医学简单等同于疫苗注射、卫生监督等基础性事务工作。实则现代预防医学已发展为融合流行病学研究、健康政策制定、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系统工程,其专业内涵覆盖疾病预测模型构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等前沿领域。预防医学工作者需具备从分子层面的致病机理分析到区域健康生态构建的多维能力,其战略决策直接影响全民健康水平的提升路径。
8.预防医学专业就业方向?
预防医学专业就业方向广阔,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委员会、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可进入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公务员系统。另外,还可进入企业从事大数据分析、职业危害因素评估、新药安全性评价等工作。
9.专业特色与优势?
学院注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5家实践单位签有合作协议,并在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采用“早实践、多实践,反复实践”的模式培养医学人才,利用扬州大学多学科优势,借助附属医院及市疾病控制中心的综合实践平台开设课程,注重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思维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同时我院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专业学位硕士点,已构建“本硕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传承并彰显扬州大学“提高质量、彰显特色”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10. 毕业就业(升学)情况
学生毕业后可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出入境卫生检验检疫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等医学院校、医学科研机构、社区公共卫生机构等从事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