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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1、以下情形为落实就业单位,可列入就业方案并办理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升学、出国或入伍者;国家计划任务(例公务员、村官等。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送学院负责就业工作老师。毕业生签约时间在6月20日之后者,可直接将就业协议书送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3、就业方案形成的主要依据是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国家指令性任务或地方项目名单、各类录取通知书、人事代理合同书、扬州大学毕业生申请缓派协议。

4、毕业生应重视就业方案,发现校就业指导网上所公布信息错误应及时到就业指导中心更正。

5、学院就业方案形成并通过审核后,就业方案的修改和调整由就业指导中心实施,完成后报教育厅审批,办理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联发给毕业生,下联放入毕业生档案,并凭审批过的方案办理户口迁移、组织关系转出、档案转递等手续。

6、户口迁移由保卫处统筹协调,首次集中派遣的毕业生,由学院通过网络下载就业方案名册送校区保卫科,集中办理首次派遣同学的户口迁移证;后期派遣的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到校区保卫科办理户口迁移证;调整、改派的毕业生由本人持新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到校区保卫科重新迁移手续。

7、党组织关系迁移由校党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团组织关系由团委统筹协调,学院党、团组织负责办理。

8、毕业生档案在毕业生离校后15-20天转递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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