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学习《扬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标准规定》的通知要求,12月13日下午,学院开展《扬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标准规定》文件解读会,以此做好文件的宣传解释工作,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学院院长郑英结合《扬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标准规定》文件详细解读了学校文件精神,围绕文件制定的原则、考核对象分类、基本工作要求、工作量减免、年度评价和聘期考核、附件内容提要等方面内容,并结合大量实例进行详细讲解,针对教师疑问予以解答,使得每一位教师能充分领会新文件的精神与内涵。
党委书记刘红斌作会议总结发言,强调教师基本工作量考核是对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重要量化过程,全院教职工要适应学校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努力提升对学校、学院教学科研的贡献度,奋力推动学校、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