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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我校继续教育处《做好2016年成人学历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今年我校成人学历教育录取工作已结束(具体人数见附件1)。为做好新生入学报到注册,请各学院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各学院在确定成人教育新生分班信息时,必须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生源属地管理原则;二是坚持按备案站点组织招生、按备案站点组织教学管理原则,各学院主要领导须签订成人教育录取通知书发放和规范办学承诺书并盖章于12月27日前送至继教处招生与网络教育科(附件2)。

2.各学院必须认真核对新生信息,在数据库(附件3)中填写每个新生具体所属函授点信息,打印后由分管院长签字,盖学院章后于12月27日前送至继教处招生与网络教育科。

3.新生录取费已由继教处垫付给省教育考试院,现请各学院按各自录取费数额(见附件4),填写校内资金划拨单(见附5),由学院负责经费的领导审批,于12月27日前交继续教育处办公室后,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

4.请关注“关于做好成教2017级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

附件1:2016年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录取数据(注:打开需要密码)

附件2:扬州大学成人教育录取通知书发放和规范办学承诺书

附件3:2016年录取新生所属函授点或集中授课点数据(注:打开需要密码)

附件4:2016年各学院录取人数、录取费(注:打开需要密码)

附件5:划拨单

继续教育处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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