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附件一)《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附件二)文件精神,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确保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落地。现就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成人高等教育的在校、在籍学生(截止2019年3月1日),2019级新生在报到时进行核准,在职人员不用补录父母信息或监护人信息。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核准的是在籍在校学生的真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要确保在校学生学籍准确,确保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完整、准确。具体核准和补录内容见附件三。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坚实基础,请务必于2019年3月1日前完成。联系电话:87971646,联系人:吴老师、徐老师,邮箱地址:lfwu@yzu.edu.cn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处
2019年1月14日
附件一:教财厅函[2018]29号_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doc
附件二:教学司函[2019]1号_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三: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ls
附件四: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