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中的常规性工作,也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加强继续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意见》(扬大继教[2014]7号)文件精神和学期工作安排,现就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11日至30日。
二.检查内容
教学计划执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教学资料档案管理、学生到课率和学籍管理系统平台使用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11月11日至25日,各相关学院根据学校文件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11月25日前提交自查报告至电子邮箱(slli@yzu.edu.cn);11月底,继续教育处根据学院的自查报告和校外教学站点的布局等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办学思想,及时通知校外教学站点,积极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确保我校成人学历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