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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我校《关于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高校校外教学点规范管理要求,对照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2017年年审结果暨2018年新增点名单,结合我校校外教学点备案、专业调整情况(见附件1),先后组织对校外教学点随机抽查和实地巡查,并在充分征求学院意见的基础上,于2018年7月5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牵头学院专题会议,会议着重围绕办学政策、招生宣传、教学运行、质量监控、教务管理、学费收取等方面进行充分交流研讨,并通过对学校各教学点牵头学院调整,进一步明确继续教育处教学管理科、校外教学点牵头联系学院和校外教学站点专业承办学院的工作职责(见附件2)。

2018年成人高校各类招生网上报名将于9月2日陆续开始,学校是校外教学点的办学主体和责任主体,希望各学院继续加强对校外教学点的指导和监管,严格做到校外教学点要专人联系、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对接到位,严格按照备案站点、备案专业实施招生行为,坚决杜绝与招生中介合作招生,严禁跨站点区域、跨备案专业招生,有效推进校外教学点规范管理,着力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切实维护学校办学声誉。

特此通知。

附件1:扬州大学校外教学站点、牵头联系学院和专业所在学院情况一览表

附件2:扬州大学函授站(教学点)各级管理职责

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处

201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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